成立宗旨
1. 本基金會依照民法暨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組織之,定名為「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校友會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2. 本會以推展教育事業、促進國家與社會發展及全民福祉為宗旨,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
一、積極鼓勵臺北醫學大學熱心公益校友、社會賢達及善心人士等共同推展教育事業及活動。
二、推動教育文化事業,並以教學、研究、及醫療、照護、衛生等教育及活動,以提升全民生活 水準,並促進全民健康、社會福祉。
三、設置獎學金以提供優秀及清寒學生,以為國家培育傑出人才。
四、設置或興建研究機構、研究中心及捐助學術單位經費與設施,成為研究之根基。
五、加強推展國際交流及合作,共同推展教育事業及從事開發創新研究以提升人類文明。
六、鼓勵及協助母校在校學生、校友、教職員及學校等之辦理推廣教育事業。
七、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教育事務。